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 2019-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围绕目标,科学规划
围绕学校“合格评估”和“转型发展”目标,结合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科学设计,认真筹划,以本科专业为主。
2.夯实基础,突出特色
紧密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在确保基本实验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向能够体现办学特色,彰显专业特点的专业实验室;向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向进行科学研究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室倾斜,优先考虑已招生的新设本科专业实验室。
3.资源共享,注重实效
兼顾校内相近相关专业现有实验条件,已建成的实验室,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需增加设备数量的,要注意现有设备与增设备合理匹配,注意发挥整体效益,避免资源闲置造成浪费。
4.与时俱进,适度超前
在深入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保证项目的实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5.实事求是,注意节约
要通盘考虑学校财力、实验用房、实验必备配套条件,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等的现状,合理计划,厉行节约,避免贪大求全,造成浪费。
6.合作共建,方式灵活
鼓励各申报单位与企业联合,以校企联合的形式由企业或社会资本出资共建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专业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申报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及申报。
2.项目申报书应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拟购设备信息应包括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预估单价、必备附件等。
3.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审核申报书所填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负责。
4.申报的仪器设备单价为10万元以上、或成套仪器设备价格为40万元以上,以及进口设备,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进口)设备购置申请表》,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论证。
5.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做论证说明。
6.各申报单位2018年已申报,但批准未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重新申报。
四、时间安排
各院(系)在2018年1月30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报送至2号教学楼A区201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584510969@QQ.com。
联 系 人:武佳宁
联系电话:81530226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进口)设备购置申请表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