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09-05 16:02  

各院(系)、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关于开展 2018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 3 号) 文件精神, 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由组长全面统筹,小组成员负责所在单位完成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 小组构成

组 长: 相 艳

成 员: 党政办公室 学生处 教务处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保卫处

网络与信息中心 后勤服务集团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院(系) 负责人

(二) 各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 负责小组工作协调、 信息传达及公文上报;

学生处: 负责检查全校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教务处: 负责检查实验教学过程及实验操作安全;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负责生物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保卫处: 负责实验室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安全工作;网络与信息中心: 负责检查网络安全事宜;

后勤服务集团: 负责实验室水电暖等设施安全;

各院(系): 具体负责本院(系)的实验室安全, 配合检查。

二、 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 包括各院(系) 专业实验室、实训室、 琴房、舞蹈室、 画室、 多媒体教室、 公共机房、 语音室、 微格教室等。

三、 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防火、 防爆、 防盗、防破坏、 危险化学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使用记录及应急预案等。

(二)检查重点: 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四、 工作安排

(一) 院(系) 自查

1.各院(系) 明确安全责任体系,组织对本院(系) 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做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堵塞安全漏洞, 强化安全措施, 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院(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明确整改期限。

3.各院(系)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于 9 14 日之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   联系电话: 81530226

电子邮箱: wxandayu@163.com 

报送地点: 2 号教学楼 A201 办公室

4.生物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附件 1), 经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审核后,报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 学校检查

1.领导小组于 9 19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逐一深入各院(系) 实验室检查安全工作。具体包括: 听取情况汇报、 查阅相关资料、 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意见反馈。

2.领导小组督促各院(系) 按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3.领导小组根据检查及整改情况, 向教育厅上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 2)。

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本项工作, 提高工作站位, 加强安全意识, 在明确安全责任的前提下,查缺补漏, 以查促改, 共同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附件 2: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 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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