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全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校实验室(含生物工程研究所),危险品存放单位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场所。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人员、任务、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小组成员
组 长:相 艳
成 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二)部门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信息传达、公文上报;
教务处:负责作好(院)系教学实验室教学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负责生物工程研究所等科研实验室安全监督等工作;
保卫处:负责全院实验室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水电等设施安全管理;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协调各部门;
各(院)系负责人:负责本(院)系的实验室设施、安全教育等具体安全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截止2017年10月20号)。
1.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单位应于10月20日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各具备科研实验室单位,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至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4.生物工程研究所填写附件1和附件2,经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审查后,报送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2017年10月24日)。
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各部门,逐一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各院系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自查和整改情况。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4.意见反馈。检查组向各单位口头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