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6-06-24 08:55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数据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相  

       员: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协助做好组织协调、会议文件等工作。

    2.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提供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账和各院(系)分账,填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后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3.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系)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教材、毕业设计、开放实验等相关项目,汇总后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4.人事处:负责填报《专任实验室人员信息表》,组织各院(系)填报《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兼职人员相关项目并汇总后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5.财务处:负责提供全校及各院(系)财务相关信息,填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等相关项目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6.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负责组织各院(系)填报《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获奖成果情况、论文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等相关项目,汇总后交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7.各院(系):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8.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本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汇总各职能部门提交数据;组织相关院(系)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

    三、时间要求及提交方式

    1.各相关职能部门625日前向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本部门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

    2.各院(系)91日前向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数据表格。

    3.各相关职能部门95日前向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相关数据表格。

    电子版数据表格发送至wxandayu163.com邮箱,纸质版数据表格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办公室(2教楼A201室)。

    联系人:王 珣  武佳宁    联系电话:02981530226  

 

    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格、填表说明、注意事项、任

    务分工

    2.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代码表、专业技

    术职务代码表、文化程度代码表

    3.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以上附件请在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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