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建设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我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陕西教育学院实验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范围
1、新建、改建实验室以及新建或改建实验室的设备购置;
2、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改造和功能开发;
3、其它需要重点支持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是实验室管理改革的组成部分,其目的之一,在于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把握经费使用方向,促进效益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改善实验室的装备条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其目的之二,在于通过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的可行性论证,使经费投入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效益性,确保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立项的方法,使实验室建设项目专款专用,按阶段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2、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确立,应符合学院发展规划的要求,要和本院、本专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的培养目标相一致。申请和核定经费时,既要根据实验任务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学院财力的现实可能,只有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把投入和效益结合起来,综合平衡,保证重点,才能使立项工作具有实际意义;
3、学院在实验室建设项目投入方面的基本做法,是从全局出发,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各学院在确定立项项目时,应把握重点,把教学、科研放在第一位。
4、立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科学态度办事,基础工作要扎实,基本数据要准确,要综合考虑投资的技术条件、环境条件。
三、立项的申报
1、各单位对符合立项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要向实验与网络管理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①、项目名称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②、建设目的和达到的目标。主要指满足哪些专业,哪些课程,多少学生的实验教学需求等;
③、已具备的条件:主要指现有师资、技术人员、实验仪器设备,场地、已开设的实验项目及教学效果等;
④、实验教学改革计划。主要指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措施;
⑤、实验室开放计划:主要是指开放的内容、每周开放时间;
⑥、购置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台件数,参考厂家与价格;
⑦、经费需求及投入计划;
⑧、投资效率分析:每组人数,分组个数,每套仪器设备年使用的机时数。
2、申报项目单位要成立项目论证小组。成员由系(中心)主任、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学科带头人、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按实验教学改革的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依据验教学大纲的内容,科学地提出实验室的建设计划。
四、项目的论证及审批
1、实验与网络管理处对各单位提出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核查汇总,并提交陕西教育学院实验工作委员会研究;
2、实验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聘请专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的立项申请进行论证和评定,做出结论性意见,上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批准的立项及经费,由实验与网络管理处负责通知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学院行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及监控
1、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实验与网络管理处可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执行情况及完成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重点立项的项目,要向实验与网络管理处提交建设中期报告;
3. 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执行的项目,应及时报告实验与网络管理处;项目内容的调整,需及时报告实验与网络管理处审核,并重新办理经费审批手续;
4、学院对立项项目实行经费计划和设备计划的双重监控,所有立项项目的经费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形成固定资产;
5、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和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
六、项目的验收
1、对批准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负责对质量把关,并对所有到位设备按清单逐件验收;
2、项目完成后,实验与网络管理处会同国资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完成相关的国资入账登记手续;
3、建设单位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工作的主要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
七、项目的效益评估
效益评估是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估,促进各单位加强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项目完成一年后,立项单位必须根据工作实际,写出详细效益自评报告。
1、评估的标准及内容
①、仪器利用率。核查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如何,该仪器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机时各为多少,各自的效益如何;
②、实验开出率。是否按相应专业教学大纲的规定开设实验项目,实验开出率如何;
③、仪器设备完好率。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报修,是否建立定期自我检修记录等,仪器设备完好率如何等;
④、实验课的教学效果。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如何、是否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及效果如何、是否按计划进行实验室开放;
⑤、功能开发与实验方法创新。设备原有功能是否充分利用,在原有功能基础上是否开发出新功能;实验技能与实验方法是否创新等;
⑥、维护与管理。是否按照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维护与管理;实验记录和实验仪器、器材交接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完整、规范等;
2、评估步骤
①、单位自评。立项单位组织3人以上评估小组,每学年根据本办法,对专项仪器设备严格考核,自行评估,自评材料报送学院实验管理中心;
②、学院评估。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院内专家,对各系评估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复核,现场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向全院公布。
3、奖惩措施
对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估结果较好的单位,学院在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学院将减少设备费的投入。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与网络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表.
附件2: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实验与网络管理处
2013年9月25日